海安市2022年度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信息征集
根据《海安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暂行)》,现公开征集海安市2022年度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
一、征集对象
所有具备资格的债券发行承销机构。
二、征集时间
以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止,具体以海安市债务办收件电子邮箱(13584719678@163.com)收到加盖公章的回函或推荐表的扫描件电子文档的时点为准。
三、认定办法
详见《海安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暂行)》认定流程。
四、名单发布
因此次为首次征集,所征集确定的海安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由海安市债务办于4月20日前集中对外公开发布(包括直接认定和推荐认定)。
五、其他
1.纳入“白名单”的债券发行承销机构权益与管理详见《海安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暂行)》。
2.相关佐证资料请附回函或推荐表一并报送。
3.其他需要了解的事项,敬请拨打咨询电话:0513-88859860。
附件:1.回函
2.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推荐表(国有企业)
3.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推荐表(券商自荐)
4.《海安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