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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十三五”时期,是海安县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现长三角北翼最具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江苏东部“公铁水”无缝对接的商贸物流高地,科技资源有效聚集、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创新创业型城市目标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海安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推进全县消防事业新发展新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188体育,188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消防条例》、《南通市消防规划》(2014-2020)等,主要阐述了“十三五”时期海安县消防事业发展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消防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相关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县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的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188体育,188体育平台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建立消防工作责任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提升社会整体防控火灾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工作得到了较大发展。五年来,全县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初步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听取、调研、检查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年初均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消防工作责任状》,明确全年消防重点工作和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均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先后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除火患、保平安”、“迎青奥、保平安”、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各部门均能发动归口行业及所属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高本行业防范火灾的能力。县政府颁布出台了《海安县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区(镇)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进行细化,实现有法可依。制订实施工《海安县消火栓管理办法》,厘清了各区(镇)、各部门消火栓管理职责,实现消火栓常态化、网格化管理,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基础持续完善。“十二五”期间,县政府投入5000万元新建海安消防大队和黄河路消防中队,建筑面积达13270平方米。投入2000多万元购置了包括53米云梯车、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等数十辆执勤消防车,更新个人防护装备6000余件,目前全县消防车辆达到28辆,器材总储量达到1万余件(套)。2013年,县政府一次性投入500余万元增建1272只市政消火栓。三是部队灭火救援能力逐渐增强。五年来,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灭火及抢险救援4093次,抢救遇险群众1140人,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7.6亿元,成功处置“4.26”江苏天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火灾、“6.4”华润食品冷库火灾等较大影响事故,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消防行政服务和监督管理水平实现新提高。五年来,消防监督部门共检查单位4.3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2万条,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39家,建审项目326个,验收建设工程215个,设计备案抽查项目1138个,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879个,圆满完成青奥会、抗战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五是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保安消防队为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发展。五年来,全县新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9支,政府专职队和保安消防队共达10支、合同制消防员100人,每年承担近500起各类火灾和抢险救援的任务。2014年县政府将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由43900元/年提高至64762元/年,同时为每名队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切实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六是消防宣传教育初见成效。县电视台在重点时段利用流动字幕、播放消防警示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办消防检查专题网页,适时对消防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全县150余家单位、场所利用点歌视频、放映屏幕、LED电子屏、楼宇电视等载体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广泛宣传普及防灭火常识和火场逃生技能。消防部门设置消防宣传微信群,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每天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员等目标人群发送消防提示短信和业务指导信息。县电视台、日报社记者定期跟踪报道消防检查动态,及时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十二五”期间,我县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从目前情况看,今后一段时期火灾总量仍将呈上升趋势,火灾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尚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领导干部亲自抓、认真抓的氛围没有形成。部分职能部门防控火灾的监管措施落不到实处,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使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和消防违法行为查处仍存“盲区”。二是消防部门灭火及抢险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县消防队伍对一般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但在应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化工灾害事故、高速公路事故等难度高、规模大的灭火救援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叠加、各种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应急处突面临严峻考验。三是公共消防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公共消防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十二五”时期建立的6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起点低、基础薄弱,除黄河路消防站外,其余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多数为临时借用,生活设施简陋、训练娱乐设施缺乏。一些乡镇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不健全,消防设施薄弱。四是消防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日益严峻和繁重的火灾形势和消防监督任务,消防经费投入虽然逐年有所增加,仍不能满足消防事业发展的需求,全县消防部队经常性业务经费难以保障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还不能满足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要求。五是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协同机制有待加强,部分企事业单位对消防教育履职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还比较低,部分社会群体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特别是我县工业化推进力度大,招商引资力度大,新办企业比较多,城乡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群众消防知识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力推动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及总队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深入夯基础、全力保稳定、持续走前列”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公安部“四项建设”为载体,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层基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实战化训练改革,努力提高核心战斗力,全力打造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消防队伍,为海安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结合城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的规模和性质统筹消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预防为主与防消结合并举原则。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突出预防为先,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将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使防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以减少、杜绝火灾危害。

——坚持依法监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原则。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监督火灾隐患,依法纠正和处理消防违法行为。以人为本,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促进全社会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坚持依法治火与创新管理互补原则。深入贯彻执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把握消防工作发展形势,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社会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创新消防监管模式、举措和考评机制,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控,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坚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处置灾情相协调原则。把有效处置灾情作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立足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消防科技强警目标,不断提升灭火救援和处突能力,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应对灾情处置需要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全社会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显著提升,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体指标是:

1、消防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完善,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消防站布局更加合理,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消防专业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

3、灭火应急救援更加高效。执勤训练改革深入推进,指挥调度扁平顺畅,灭火救援装备结构合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部队整体作战能力明显增强。

4、消防安全形势和部队管理稳定。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亡人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消防部队管理规范,不发生重大事故和严重案事件,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涉消负面舆情。

第三章 主要任务

重点完成5个方面、19项消防建设任务:

一、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体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提请县委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政务、纪检督查内容,充分发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年度目标任务,促进区(镇)政府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消防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安委会、消委会平台作用,健全监管信息共享、违法行为抄告、隐患联合整治等工作协调机制。消委会每年要将消防工作情况向县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县政府适时组织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

2、推进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将各区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行政问责范畴,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消防监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本辖区、本行业火灾总体形势恶化、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3、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督促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制度,划分若干消防联防区域,成立联防消防组织,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和疏散引导员队伍建设标准,逐步实现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6年起,每年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检查,一般单位开展“一懂三会”达标检查,不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改正。2016年,100%的重点单位规范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报告备案制度。2019年前,重点区域全部建立联防协作组织。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每半年消防安全评估,鼓励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加快消防站建设。“十三五”期间,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原则,同步规划并配套建设公共消防站。2020年前,城区在现有3个消防站(现有2个,在建1个)的基础上新增1个一级普通站(开元大道消防站)。按照“5分钟消防”的要求,在中心城区设置普通消防站有困难,周边消防力量又辐射不到的地点,探索建设消防执勤点作为消防站的补充,以便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2016年底完成滨海新区、曲塘、李堡、墩头、白甸等区镇消防队站升级改造工作。依托现有公安消防队,2018年完成特勤大队组建,建设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特勤消防大队,构建布局合理、相互支援的救援力量体系。到2020年,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消防站发展格局。

2、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与实施。2016年,制定出台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消防规划及时修编。重点镇、中心镇结合乡镇建设发展和规划调整,同步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任务。2017年前,县城和100%的重点镇、中心镇以及5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2019年前,全部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制(修)订,并报政府批准实施。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编制消防规划或根据现状制定近期建设目标。

3、加快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新建市政道路、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按照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2017年年底,建制镇道路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8%以上,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17年年底,消火栓管道建设全面延伸到农村,农村消防水源、室外消火栓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海安地区河道纵横,水资源相当丰富,在重点保护单位、重点消防地区附近的河道选择合适地点设置消防车天然水源取水点。对无市政供水但居民相对密集的地区,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应急水源,对无市政供水且无法建设天然水源取水点的地区,可按照自然村为单元,建设供水池、水塔等供水设施。

4、巩固发展城乡消防力量。进一步探索符合海安实际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管、训、用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队站承担的灭火救援任务,每队分别设置3名管理岗位(中队长、指导员、副队长),技术岗位(驾驶员)人数按照1:2,一般岗位(战斗员)人数按照每车不低于5人的标准配备人员,满足执勤战备需要,政府专职队从事管理岗位的人员经过严格招录、考核并试用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一般岗位人员参照高危行业岗位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参照地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确保消防队员工资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发展志愿消防队,2017年前,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100%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配备手抬消防泵和三轮消防摩托车等设施,满足扑救本村或集中居民点初期火灾的需要。

三、提升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1、推进装备规范化建设。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深入开展“全员学装、科学用装、规范管装”活动。2016年,海安县开展消防装备评估论证,以论证成果指导各区镇结合地理环境、产业特点和事故特点配备装备,确保关键时候发挥作用。到2017年,现役消防队站配齐“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四个一”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2017年前,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个人防护装备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所有消防队站车辆装备配备全部达标。

2、建立专业高效的指挥调度机制。结合海安实际细化量化《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出台《海安县灾情等级划分和灭火救援力量调度暂行规定》,深化应用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规范接处警调度工作程序,制定完善不同类型灾害事故作战力量编成,建立等级响应机制,实现一键式调派。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及力量的职责任务,加强县级专家组建设,提供技术、装备和物资支撑,确保响应快速、协同高效、保障有力。2016年,制定完成等级响应和力量调派方案,规范作战指挥程序,提高科学施救水平。

3、深化实战化训练改革。健全完善“营区、单位、基地”三级组训体系和自动灭火、障碍破拆、燃烧室等小型模拟训练设施,依托本地专业院校、社会单位拓展训练空间,建设实训基地。2016年完成县级应急救援中心模拟训练设施建设任务,开展班组、建制中队整编基地化轮值轮训,做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推行指战员等级能力评定和消防员体能达标建设,战训岗位干部必须取得相应等级资格,持续推进士兵职业技能鉴定。2017年,100%的执勤中队干部完成指挥能力考评, 25%、50%、25%的一级、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干部取得灭火指挥员岗位资格。推进战训考评机制改革,利用实战化训练考评系统,推行整建制中队战斗力考核评估。常态化推进“研讨式熟悉”和“互动式演练”,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和熟悉演练规定》,逐步推进重点单位预案修订工作。针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等复杂场所火灾事故,加强技战术研究和实地实装演练,定期下发练兵工作计划和实战化训练课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化训练考评。制定灾害事故战斗编成、作战模式和行为准则,完善作战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火场指挥秩序,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将消防官兵培养成为自我防护、紧急避险和灭火救援专家。

4、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管理体制,联动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灭火救援专家库,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依据市消防支队大队级指挥中心和指挥车建设标准,建设移动指挥中心(指挥车)。2016年,构建应急救援信息库,共享各类基础信息。2016年,推广应用灭火作战指挥与效能评估系统,逐步提高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可视化、智能化水平。

5、加强消防部队管理教育。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强化纪律观念,培树优秀典型。加强营区安全管控,营区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岗系统、电子门禁系统等安装使用率达到100%,通过调阅网上动态信息,加强对队伍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开展专职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队伍正规化管理。出台《海安县消防大队安全管理规定》,深化“五无”创建活动,紧盯人、车、酒和执勤训练、抢险救援等关键环节。依据南通消防支队正规化建设工作标准和考评细则,积极开展正规化建设达优创建活动,2016年,30%单位正规化建设达优;2017年,50%单位达优,2018年,100%单位达优。

四、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机制

1、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改进传统的消防监管模式,明晰消防监督各岗位人员监督管理权限、职责和工作量标准,将单位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实行监督检查预约制和抽查计划报备制,推动消防安全管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提高执法效能。改进火患整治机制,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每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对遗留的重大隐患和区域性隐患集中攻坚,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实行上挂一级政府督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着力推进城市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将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作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予以推进。全面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提升联网单位的正常监测率,强化联网单位、维保单位、监督机构对监测结果的运用,提升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在完成二、三级重点单位已有消防控制室单位联网的基础上,确保现有单位接入量逐年增加,新建单位同步接入。

2、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消防组织机构建设,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推动纳入综治平台和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做到“人要入格、事要进网”,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在基层的全覆盖。开展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全员业务培训,织密消防末端防控体系。2016年,80%的区镇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7年,100%实现网格化管理。

3、强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改进执法考评方式,加强执法案卷与现场一致性核查,开展裁量标准落实情况和执法档案管理专项检查,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法律审核、集体议案、内部审批制度,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岗位准入,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执法问责机制,加大执法倒查问责力度,全力深化执法监督水平。

4、创新消防行政监管和服务。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发展消防安全评估、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托管公司、职业经理人等社会化消防管理队伍。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全警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督办等机制,加强对各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提高多警协作效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消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级评定、评优评先参考依据。2017年前,除涉密事项外,消防行政审批和处罚法律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推动将独立式智能火灾报警系统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逐步在老旧居民楼和弱势人群集中的场所安装运用。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日常监管,促进行业自律,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

1、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宣教体系。2016年,县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部门消防培训职责,建立由公安、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文广新、安监、旅游、文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七进”工作,把社会“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摆到战略高度,探索“全民动全媒动全网动”的宣传教育模式。坚持消防素质教育从小抓起,推进消防教育进教材、进课表、进军训,2017年,100%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必修、选修和校本教材内容。

2、加强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规范管理,做强县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主题公园、消防宣传示范街、消防宣传体验馆、消防宣传车“三固一移”建设。城镇主要道路出入口设置消防宣传大型户外广告牌,主要商业圈和标志性建筑的户外视频每天不少于30分钟播放消防宣传内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村(社区)在活动室、娱乐室、户外广场等建立消防主题宣传区。积极应用微博、微信、移动APP等新媒体开展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和消防宣传工作。

3、加强消防职业培训力度。依托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及安监等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对全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2017年前确保培训率达100%。加快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力争2016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2020年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规划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机制。各部门要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城乡规划一并加以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消防规划实施的指导。县住建部门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按照消防规划和各级城乡规划的布局要求,做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规划》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县公安消防大队共同审核同意后,报请县政府审批。

二、强化经费保障

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欠账较多的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尽快还清历史欠账。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落实项目经费,确保消防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督查督办

由各区(镇)政府抓好消防规划的落地,并发动辖区单位、居(村)民参与和监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工作目标,每年开展一次检查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四、强化考核问责

各区(镇)应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制定考评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十三五”期末,县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