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加强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188体育,188体育平台《188体育,188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强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2〕168号)的要求,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实施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海安市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海安市殡仪馆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为海安市行政区域内死亡人员提供遗体接运服务(异地遗体接运除外),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遗体接运车辆,由市殡仪馆统一管理。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原则上1年,每服务年度结束前对符合条件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三、申报流程
承接主体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镇街、办事处进行申报和初审,所需材料收集齐全、初审通过后,区镇街、办事处统一报送至市殡仪馆进行终审。
(一)初审
时 间:2023年3月15日-4月13日;
地 点:承接主体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镇街、办事处;
所需材料:
1.承接主体
(1)含殡仪服务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行为的证明;
(3)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规章制度文本;
(4)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承接主体申请表、驾驶员备案表、车辆备案表。
2.法定代表人
(1)身份证、户口簿;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案件证明,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行为的证明。
3.遗体接运驾驶员
(1)身份证、户口簿,文凭证明,驾驶证;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案件证明、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行为的证明;
(3)与承接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
4.遗体接运车辆
(1)行驶证(车辆型号含XBY字样)、年检合格证明;
(2)缴纳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30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共5人)等保险的凭证。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和证明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申报时出示所有复印件原件,以便查验审核。
(二)终审
时 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地 点:海安市殡仪馆;
联系人:王凤春,18912403118;
罗克清,18068662258;
李 阳,15951381611。
四、过程监督
公告公示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14日;
投诉举报电话:0513-88869111;
投诉举报邮箱:1611002324@qq.com。
海安市民政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