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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海安检察规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高效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08 字体:[ ]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构建检警协助新模式,推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化,海安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工作平台,前移监督窗口,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质赋能增效,更好发挥监督协作配合作用。2023年上半年,该院共提前介入案件75件,同比上升47.05%,提前介入率17.98%,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法律意见书52份。

“专职+点单”机制

让提前介入更规范

2023年2月13日,一批“案情异常”的刑事案件被送至“侦协办”进行审查,该批案件系“侦协办”专职检察官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并“点单”提前介入。

“以往,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这类问题,补充证据会面临很多困难,现在通过‘侦协办’大数据平台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了司法效率。”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冯盼盼说,该院规定将拟提请逮捕案件、新类型案件等5种情形案件均纳入“点单”范围,提前介入更加规范。

制定类案侦查指引,是公安机关的“点单”项目之一。专职民警向“侦协办”提出需求,专职检察官召集类案分析会,针对案件法律适用、证据收集标准等共性问题,制定侦查指引,源头排除侦查机关办案阻碍,有效提升专项行动或一类案件办理质效,实现引导侦查标准化。

2023年3月23日,专职检察官召集电信诈骗类案分析会,确定“卡农提供验证码或刷脸行为”的定性问题、证据收集标准,并将涉案银行卡内未核实被害人的银行交易流水数额确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标准之一。

“说理+办案”方式

让提前介入更有效

“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说理论证越充分,我们越能有力惩处犯罪。”专职民警常振宇介绍,海安市检察院出具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说理详实充分,有效解决了众多新类型案件中的复杂法律问题,能直接有效指导案件的侦办。

矛盾化解前移,助推“简案快办”,是该院践行提前介入的出发点之一。该院依托“侦协办”将刑事和解工作关口前移,如在交通肇事案和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专职检察官参加调解,与公安机关一同将矛盾化解在移送审查起诉前,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对于争议较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专职检察官依托“侦协办”及时了解案情,考察涉案企业是否合规经营。2022年,检察官提前介入一起民营企业商业贿赂犯罪案件,A企业汪某为了谋取不正当竞争地位,于2016年9月至2020年12月间,在向B企业销售胶水过程中,给予B企业潘某75万余元的回扣,自己分得22万余元。检察官通过“侦协办”提前了解A、B企业状况,发现制度、管理、文化层面均缺乏防范商业贿赂的有效措施。经A、B企业申请,该院开展“双向合规”,两家企业由此构建了务实管用的反商业贿赂合规管理体系,运营驶入法治轨道。

“线下+线上”渠道

让提前介入更精准

为改变侦查人员对于社会危险性证据的收集局限于仅调取前科劣迹的现状,“侦协办”制定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审查指引》,侦查人员通过委托司法局调查或依托“警格、检格、网格”自行调查,形成表格化社会危险性评估报告,归入提前介入侦查卷宗,便于检察官全面分析逮捕的必要性。

“按照以往惯例,社区调查主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这次打破惯例,将相关工作前移至侦查阶段,对侦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量化‘羁押等级’让拟逮捕案件的确定更加科学,检察官提前介入更加精准。”常振宇说。

为破解非羁押人员的监管难题,该院“侦协办”开发“云上监管”——“非羁押码”APP,通过人脸识别、手机定位、日常打卡、越界提醒、传唤通知等智能化手段,对非羁押人员采取动态积分精准管理,并纳入量刑建议的考量。自“非羁押码”APP试运行以来,非羁押人员均能服从监管,无因不服从管理致诉讼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

“侦协办”强化了“线上实时监控”,让侦查活动更规范。专职检察官可实时查看讯问现场,查阅接处警录像、扣押物品、身体健康检查记录等,约谈嫌疑人、被害人,精准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检察官通过实时监控系统随机抽查了讯问现场356场次,查阅了全部刑拘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记录,对其中3例带伤进入办案场所人员,提示第一次询问或讯问时要问清受伤原因。

柳泽忠 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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