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188体育平台

图片

《海安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海安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88体育,188体育平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7”福建泉州、“8.29”山西襄汾等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188体育,188体育平台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确保建筑使用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此办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1.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办公厅188体育,188体育平台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0)25号 2020年4月15日

2.中海安市委员会 188体育,188体育平台 《海安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海委发[2020]13号 2020年7月3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4号令 1989年11月21日发布 2004年7月20日修正

4.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2019年4月23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年3月19日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10月01日 2018年03月19日

7.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2019年4月23日

8.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2019年4月23日

9.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号 2018年3月28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四十二条。第一条至第三条阐述了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确定了制定本办法的基本原则。第四条至第八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责任;第九条确定了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第十条对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了定义和明确;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以及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二十一条明确了监管部门行使监督职权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对既有建筑的改扩建及装饰装修行为中涉及建筑结构改造的部分的管理工作分类别进行了明确。第十八条制定了相关建筑信息告知查询制定,确保了利益相关人对涉及既有建筑改造等事项的知情权。第十九条明确了白蚁防治的相关管理要求。第二十条明确了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既有建筑的安全鉴定程序及成果管理,推动鉴定市场化;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对既有建筑经鉴定为危险建筑的解危管理措施。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明确了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鉴定机构及人员、其他行为人可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行为。

(1)什么是既有建筑?

既有建筑一般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诸多类型的公共建筑。

(2)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管理遵循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3)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如何认定?

既有建筑所有权人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既有建筑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管理单位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既有建筑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既有建筑权属不清的,既有建筑使用人先行承担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没有既有建筑使用人的,管理单位先行承担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

(4)什么情形下应当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既有建筑安全鉴定?

(一)超过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二)遭受地面沉陷、地震、台风、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损坏,或者因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一定区域内既有建筑受损,需要继续使用的;

(三)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已投入使用,不能确定其安全性的;

(四)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

(五)因施工、堆物、撞击等行为,导致既有建筑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现象,需要继续使用的;

(六)公共场所既有建筑超过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一半或者改变原设计用途影响公共安全,并且五年内未作既有建筑安全鉴定的;

(七)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既有建筑用于出租、改变用途,并且涉及公共安全的;

(八)市相关部门、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专家初步鉴定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时,发放隐患通知书,并明确应鉴定处理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既有建筑安全鉴定的。

建筑幕墙或者外墙外保温系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使用十年的;

(二)建筑幕墙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等现象的;

(三)外墙外保温系统出现异常外凸、开裂、脱落等现象的;

(四)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

(五)相关既有建筑主体结构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5)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既有建筑的,应如何治理?

(一)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可以解除危险的既有建筑;

(二)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既有建筑;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既有建筑;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既有建筑。

违法建筑被鉴定为危险既有建筑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处置。

(6)危险既有建筑解危费用由谁承担?

危险既有建筑解危费用由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危险既有建筑采取大修、翻建等解危措施的,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既有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费用,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安全管理,包括既有建筑使用、安全鉴定、改扩建及装饰装修、白蚁防治、建筑外饰及幕墙、重点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维护、危险建筑治理、应急处置等与建筑安全使用密切相关的各个环节。本办法自2021年2月8日起施行。

原文:点击查看